在浠水县检察院“法律原则和情感推理”的双重
发布时间:2026-01-01 12:23
荆楚网(湖北日报)讯(通讯员徐伟)“如果不是我这么多次来调解,我们两个老人恐怕就永远无法在这个世界上说话了。”日前,在浠水县三化司法局检察官对接演播室,罗孟义的儿子拉着检察官刘文杰的手,感慨地说。 直到不久前,70多岁的罗某某和罗某某某因围绕金色玉米地的半山发生纠纷故意伤害案陷入僵局。但现在,随着对接检查监管机制的推进,他们的敌意已化为友谊。此次纠纷的解决,充分体现了西水县检察厅的检查和调查系统如何协同运作。自2023年5月与县司法局合作建立这一机制以来,检察院打破了法院办案的“闭环思维”,始终秉持“解决纠纷比单纯办案更重要”的理念。在“法理与情感”的双重努力下,不少纠纷在基层得到化解、和解。 多样性和协同作用 架起化解矛盾的“心灵桥梁” “涉案四人均已超过70岁,身体无行为能力且精神失常,因此直接进入法庭诉讼只会加剧冲突。”负责检察官刘文杰回忆,案件移送后,检察机关立即启动检侦衔接机制,并责成三化市司法局成立“联合专班”。检察官解释法律责任,警方返回现场,调解员进行情感疏导,律师计算赔偿。四方迅速组成联合小组解决该事件。 这“检察官主导的多方合作”模式是习绥巡视监管对接机制的主要优势。通过永久设在地总管中心的12309检察院中心,检察院将选派5名检察官轮班工作,与公安、司法、市等部门建立资源共享机制,将调解权限延伸到现场。在雅河市伐木纠纷调解现场,综合办、村委会、公安、检察机关共同参与,短短半天时间,刘先生与吴先生握手达成协议,不仅解开了“法律结”,也解开了“心理结”。 针对特殊群体的需求,这一机制更加灵活、灵活。行动是针对受限制的一方,会有专门的班级主动在门口沟通。当他们之间遇到矛盾时老年人,他们注重与孩子沟通并表达他们的关心。对于情绪对立的双方,则采用“序贯辅导+面对面协商”的模式来化解僵局。正如调解员在一场玉米地纠纷中所说,“田地半行不能妨碍老人舒适的道路”。 深耕基层 织就防控矛盾“一张网” “纠纷要从根源上解决,做到小纠纷不离城、大纠纷不离城。”检察长曾鲁峰在矢川司法研究所调查期间提出的要求,正在转化为对处理与研究耦合机制的实际审查。 2025年起,检察院在县城东南、西北四个方向增设检侦对接办公室,采用分区模式覆盖全县,把法律服务放在首位。恶习触手可及。 在制度运作中,检察官始终坚持“办案时解释法律、调解时推论”的原则。在青泉司法所解决的两起故意伤害案件中,调解员首先向当事人解释了诉讼与调解的费用差异,然后依法确定了赔偿数额。最终当场支付赔偿金13.3万元,双方放弃诉讼。这种“解释和调解法律”的过程不仅保证了公平,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公平性会增加,决议的有效性也会增加。 数据体现治理有效性。机构成立以来,浠水检察院累计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结案23件,化解重复案件14件,发放司法救助资金84.32万元,取得了“无案”的好成绩。三年来,举办法律公关活动30余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70余人次,群众送来的10余条横幅成为最鲜明的法律意识证据。 正常且耐用 夯实社会治理“法治基础” “暂停检查调查不是临时措施,而必须依赖于保障正常运行的制度。”县法制办主任邓小明表示,双方要共同制定《督查局运作办法》,并聘请资深律师、心理咨询师担任特约调解员。他表示,已聘请多名专家,通过咨询包、案件走访、上门听证等制度,确保所有纠纷都能得到准确解决。 目前,西水巡查与监管的联动机制是:从“案件解决”向“诉源管理”深化。针对调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检察机关提出规范行业治理的建议。利用数字化处理模型,主动排查邻里纠纷、劳动纠纷等高频纠纷隐患。将成功案例转化为法制宣传材料,从源头上减少冲突。在“五心工作法”指导下,检查、调整、对接成为西水践行新时代“风桥经验”的样本。